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安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实施办法》奖励申报

  • 宝安区|500万以上|企业管理提升|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实施总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实施独角兽企业落户奖励、实施瞪羚企业落户奖励、实施产业链薄弱环节配套奖励、实施优质企业回迁奖励、实施园区招商奖励等13个事项,最高奖励金额为5000万元。

  • 最高:50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安区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 宝安区|100-500万|企业管理提升|资质+政策

    发布时间:2021-05-26

  • 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 最高:5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0万以上|企业管理提升|资质+政策

    发布时间:2021-05-26

  • 项目扶持包括检验检测服务业优质企业奖励、经营发展奖励、专业活动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等。最高可获资助1000万元。

  • 最高:100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知识产权服务企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0万以上|企业管理提升|资质+政策

    发布时间:2021-05-26

  • 项目扶持包括检验检测服务业优质企业奖励、经营发展奖励、专业活动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等。审核一经通过,最高可获资助1000万元。

  • 最高:100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会计服务业)项目的申报通知

  • 宝安区|500万以上|企业管理提升|资质+政策

    发布时间:2021-05-26

  • 项目扶持会计服务业、资产评估服务业优质企业奖励、经营发展奖励、专业活动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等五类。最高可获资助1000万元。

  • 最高:10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财政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科技项目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0万以上|技术创新|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分别给予国家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1000万元和省资助额已到账部分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科技奖励项目,按照国家、省、市科技奖励奖金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 最高:10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100-500万|文化创意|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项目支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奖励和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 最高:3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宝安区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将予以政策支持。

  • 最高:

    组织部门: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建设配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0万以上|技术创新|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各类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单位,按照市资助额5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 最高:50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申报的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房地产、金融及类金融等企业除外)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其6个月内实际支出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30万元。

  • 最高:3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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