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7-19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科技研发和产业孵化的环境,吸引港澳台及海外人才前来创新创业,提升前海核心竞争力,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前海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最高可获9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3
在南山区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以及实际管理规模30亿元及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可申请购置或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2
对区内备案拟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150 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2
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获得融资的,给予实际支付融资租赁费用7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2021-06-02
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开展经事先备案通过的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6-02
对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以及实施综合农业开发和创建都市型农业的企业,按不超过项目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位于我区对口帮扶的连平县、田阳县和德保县的投资项目,每年最高可给予200万元支持。
发布时间:2021-06-02
对在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经营集体食堂的南山区企业,其经营的食堂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家集体食堂每年给予补贴、对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升为A级或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认定为南山区熟食中心的,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2
本项目扶持范围不含注册地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但经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同意,对辖区经济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及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除外。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5
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经授牌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助的单位给予配套奖励;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企业给予奖励。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