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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中“鼓励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设立‘名家工作室’”的精神,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评审认定第三批宝安区“文化名家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于近期开展。
发布时间:2021-09-23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单项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9-17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单月最高奖励15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5
宝安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是区政府为推动深圳市创新、企业、人才“三大政策”在宝安落地实施,加快促进人才发展等而设立的。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获得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配套补贴的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50元且不超过实际缴纳租金的场租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2
支持在宝安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已纳入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库的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人才(原则上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获得配套资助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50元的场租补贴。对获得高层次人才创业或成果转化资助的企业,给予5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40元的场租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在市开办经费资助基础上,给予市资助额100%、最高100 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11
为推动深圳市创新、企业、人才“三大政策”在宝安落地实施,加快促进人才发展等而设立的。本人才分项资金主要包含有65个子项目,最高予以100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