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项目入库工作,最高奖励30万,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发布时间:2022-01-04|省级|50万以下|市场拓展|资助奖励

资助方式:资助奖励

组织部门:广东省商务厅

截止日期:今天截止

服务项目我要申报

一、支持对象及方向
支持组织广东企业参与2021 年“ 粤贸全国” 活动,申报对象主要针对省内省级行业商协会、省外广东商会,省有关单位(企  业) (仅支持申报省外广货营销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方向:
(一)举办“粤贸全国“线下展销、营销活动。
(二)组织广东企业参加“粤贸全国”展销活动。
(三)举办“粤贸全国“广货线上营销活动。
(四)省外广货营销平台建设。
如活动为线上线下结合,申报时只选取其中一个方向申报。同一 活动如有多个单位申报,则择优选取,主办单位选取1 个,组织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同一 单位合计支持项目不超过3个。
二、入库标准
(一)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应为广东企业,且项目与“粤贸全国“工作、拓展内销市场直接相关。
(二)申报项目应为2021 年“ 粤贸全国” 活动目录内活动及经我厅同意新增的“粤贸全国”活动,并在申报前巳完成。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可以保持项目持续运作。
(四)申报单位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支持内容及规格
(一)举办“粤贸全国“线下展销、营销活动。
对举办“粤贸全国“展销、营销活动的省内省级行业商协会、 省外广东商会给予支持,活动广东参展商数量需超过参展商总数的50%。支持金额不超过符合规定投入金额的 50%, 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组织参加“粤贸全国”展销活动。
对组织广东企业参加展销活动的省内省级行业商协会、省外广东商会给予支持,支持规格分为三档。
第一档 , 组织广东企业数量 10- 20 家(含20 家)的, 每场活动给予组织者不超过1万元的定额支持。
第二档 , 组织广东企业数量 20- 50 家(含50 家)的, 每场活动给予组织者不超过5万元的定额支持。
第三档 , 组织广东企业数量 50 家以上的, 每场活动给予组织者不超过 8万元虳定额支持。
(三)举办“粤贸全国“广货线上营销活动。
对举办广货线上营销活动的省内省级行业商协会、省外广东商会给予支持, 参与活动广东企业需超过企业总数的 50%。支持金额不超过符合规定投入金额的50%, 且最高不超过 15万元。
(四)省外广货营销平台。
对省内省级行业商协会、省外广东商会,省内有关单位(企业)在省外建设的广货营销平台给予支持,平台项目总面积需在1万平米及以上,项目总投入金额在500 万元及以上,广东产品经营面积占比在50%及以上,项目年销售额在1 亿元及以上。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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