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1
鼓励重点产业组建行业协会,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组建或引进的重点产业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费资助;支持重点产业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开展促进会员单位发展服务活动,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按活动所发生实际费用给予50%以内、最高5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11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及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组团的境内外重点展会及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交流活动和相关专业活动。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11
鼓励商贸、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服务行业企业开展创优评级。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在南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落户资助的非金融企业首次装修办公用房的,可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2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600万元支持。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不再安排装修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南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企业(非金融类),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企业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农产品物流(冷链)体系以及实施综合农业开发和创建都市型农业等项目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在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经营集体食堂的南山区企业,其经营的食堂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家集体食堂每年给予补贴、对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升为A级或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认定为南山区熟食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落户区属国有企业作为运营主体的南山区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或设备投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在南山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租赁社会物业进行生产、且上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亿元的南山区工业企业,按照其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