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3
上市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4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南山区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引进、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经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运营主体(深汇通、科汇通等南山区属国企)确认后,可以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3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或实现新产品产业化,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技术水平,对上一年度实施工业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支持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控制市场风险。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的短期(一年期以内,下同)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给予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属于我市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我区,并已经获得市有关部门奖励的,给予市奖励额50%、最高150万元的叠加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3
支持上市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对并购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2
鼓励商贸、旅游、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服务行业企业开展创优评级。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2
对在南山区无自有物业、租赁社会物业进行生产、且上年度有工业投资或技改投资的南山区工业百强企业,按照其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租赁市场指导价的50%且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