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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3
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最高资助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上市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4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开展经事先备案通过的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南山区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引进、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经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运营主体(深汇通、科汇通等南山区属国企)确认后,可以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3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或实现新产品产业化,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技术水平,对上一年度实施工业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项目主要为推动绿色建筑深入开展,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城区而设立的。资助范围有优质建筑工程项目、示范观摩活动或观摩建筑工程项目、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程项目和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工程项目。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3
项目支持行业协会组建,行业协会服务活动和承办活动费用。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在南山区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以及实缴注册资本或实际管理资金规模达30亿元以上(含)的股权投资基金,可申请购置或租赁政府保障性办公用房,申请购买、租赁或装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最高资助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