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7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缓缴、返还等有关政策与规定;企业对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的职工支付工资待遇,而获得省、市补贴的,按上级补贴企业金额的50%予以补助。
发布时间:2021-05-26
支持对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通过后,可获得相应政策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1-05-26
为奖励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复工的企业而设立的。最高可获得奖励5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6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质量发展工作,提升我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而设立的。本项目主要针对13项类别进行资助,最高可获得4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6
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凡在政府统筹调度期间专为应急主要物资生产新租厂房的,按所在片区工业生产用房租金参考价格给予全额补助3个月,补助期限可视疫情防控情况适当延长,以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标准,具体延长期限及申请流程等将另行出台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26
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将予以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2021-05-26
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房地产、金融及类金融等企业除外)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其6个月内实际支出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3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6
申报主体为宝安区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且注册地在宝安区(企业自有园区的除外);包括:生产制造厂房、研发用房及配套设施(宿舍、商业)等。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得分超过400分且排名前15名)的企业或组织,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每年总资助额度不得超出其上年度纳税总额(含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