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2
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的15%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生产国家经济安全所需重要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的20%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按照完成清理“散乱污危”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最长6个月且不超过实际空置期的租金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25元/月,单个园区总额累计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获得由区政府认可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获得宝安区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为促进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包含有入选百强企业奖励、工业增加值奖励、企业上市资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等27个子项目;申请本项目,最高6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11
在南山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金融企业,及经区政府认定的重大引进项目,给予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在南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落户资助的非金融企业首次装修办公用房的,可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2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600万元支持。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不再安排装修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南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企业(非金融类),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支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开拓离岸服务外包市场。最高资助金额为6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的政策内容是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