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8
拥有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或高成长性企业超过2家的产业园区项目、旧工业区改造升级为经认定的区级总部或高成长性企业基地项目及参与旧工业区改造取得办公用房并自用作为总部企业或高成长性企业项目专项扶持。最高资助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经大鹏新区认定且未取得用地的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后在大鹏新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可按最高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办公用房购置补助(第一、二年各拨付30%,第三年拨付40%)。扶持额最高为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已落户的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从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分阶段给予经营奖励,扶持额度为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相对于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30%,每年最高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扶持的,按其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分阶段给予落户奖励,总额最高6000万元,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辖区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认定项目专项扶持。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认定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8
鼓励成立新区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发挥生物产业协会及产业联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一次性给予20万元经费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8
鼓励生物企业主动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技术改造升级实际支出的50%,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8
鼓励生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研发与标准化相同步机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对于在本措施印发实施后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生物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实际经费支出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对取得新版药品GMP认证的生物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对取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证的生物企业或机构在新区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