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6
对获得广东省、深圳市创新平台扶持的,给予不超过上级扶持金额 、最高 500 万元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6
创新载体为各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其运营管理单位是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激励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6
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激励;之后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 10 万元激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质量发展工作,提升我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而设立的。本项目主要针对13项类别进行资助,最高可获得4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6
一是配套扶持项目,对国家、省、市相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给予配套扶持;二是技术攻关专项扶持项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400万元扶持专项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6
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的15%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生产国家经济安全所需重要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的20%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3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中国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给予世界五百强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发布时间:2021-05-13
为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项目,企业项目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发布时间:2021-05-13
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三星级、二星级或深圳铂金级、金级的绿色建筑项目,按照每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分别给予20元、10元的配套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