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6-08
对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其服务光明区企业实际营业收入3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事后资助,按市级资助50%配套,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
发布时间:2021-06-07
对落户光明新区,且符合光明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等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的高端制造企业给予落户、租房、购房、装修及临时安置等资助。最高资助5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7
受理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6-07
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登记,且已获深圳市有关部门扶持的IPO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3
在南山区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以及实际管理规模30亿元及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可申请购置或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2
本项目扶持范围不含注册地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但经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同意,对辖区经济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及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除外。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6-01
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以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为重点,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建设具有开放性、公共性、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公信度高的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服务平台实际投入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31
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在深圳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已落户的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从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分阶段给予经营奖励,扶持额度为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相对于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30%,每年最高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