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2
项目支持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属于纳入本区商业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长率在15%以上。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按照年度财政研发投入补贴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占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的比例,确定本年度规上国高企业研发补贴的比例。最高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获得配套资助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50元的场租补贴。对获得高层次人才创业或成果转化资助的企业,给予5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40元的场租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项目对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9年第十五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和文化创意产业资金配套项目资助(2018年4月18日后获得资助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经区政府计划安排的境外展览、推介洽谈、专题宣传等经贸交流活动,单场活动现场组织规模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承办单位26万元补贴;100人以上的,给予35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获得由区政府认可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获得宝安区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的企业,按其获得引导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