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经区政府计划安排的境外展览、推介洽谈、专题宣传等经贸交流活动,单场活动现场组织规模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承办单位26万元补贴;100人以上的,给予35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参加宝安计划内其他展会(宝博会、智博会除外)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发布时间:2021-05-11
项目对高端论坛或行业活动执行承办方已获得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经区政府审议同意以区政府名义承办,且在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活动已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经区政府计划安排的境外展览、推介洽谈、专题宣传等经贸交流活动,最高给予35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1-04-25
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按新增租赁面积,给予企业12个月、每月每平方米15元、面积不超过3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2021-04-25
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的企业;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的企业。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项目主要鼓励在宝安区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以及其他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机构。最高可获得资助50万。
发布时间:2021-04-25
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