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企业购置或改造生产设备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1500万元,且获得各级财政给予的当年技术改造总资助金额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50%。
发布时间:2021-05-12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2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3A-5A级物流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2
项目支持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属于纳入本区商业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长率在15%以上。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按照年度财政研发投入补贴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占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的比例,确定本年度规上国高企业研发补贴的比例。最高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获得配套资助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50元的场租补贴。对获得高层次人才创业或成果转化资助的企业,给予5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40元的场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