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1
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实施项目资助是对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得分超过400分且排名前15名)的企业或组织,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每年总资助额度不得超出其上年度纳税总额(含减免税)。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或两化融合资助的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各类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单位,按照市资助额5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3%,且总额最高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强度等方面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秀、良好的科技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经区政府计划安排的境外展览、推介洽谈、专题宣传等经贸交流活动,最高给予35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1-04-25
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8年第十四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园的重点研发机构,给予三年内每年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发布时间:2021-04-25
项目支持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绿色建筑项目;获得市电机能效补贴的新购置或更换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