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关于宝安区开展2019年度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实施项目资助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 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实施项目资助是对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得分超过400分且排名前15名)的企业或组织,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每年总资助额度不得超出其上年度纳税总额(含减免税)。

  • 最高:3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分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18年宝安区信息化项目配套奖励(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100万|技术创新|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或两化融合资助的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 最高:1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8年开展宝安区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建设配套奖励等两类项目申报工作

  • 宝安区|500万以上|技术创新|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各类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单位,按照市资助额5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 最高:50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8年度宝安区第二批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的通知

  • 宝安区|50-100万|企业管理提升|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3%,且总额最高100万元。

  • 最高:1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8年宝安区科技园区考核奖励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技术创新|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对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强度等方面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秀、良好的科技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 最高:5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8年度第一批宝安区经贸交流活动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企业管理提升|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对经区政府计划安排的境外展览、推介洽谈、专题宣传等经贸交流活动,最高给予35万元补贴。

  • 最高:35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宝安区开展第十四届文博会分会场及配套文化活动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

  • 宝安区|50-100万|文化创意|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8年第十四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 最高:1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8年开展宝安区研发孵化类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100-500万|技术创新|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园的重点研发机构,给予三年内每年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 最高:18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2018年宝安区(第二批)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 宝安区||高新产业技术化|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项目支持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绿色建筑项目;获得市电机能效补贴的新购置或更换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 最高:

    组织部门: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宝安区2018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配套场租补贴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人才计划|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对获得配套资助的人才或团队创业企业,给予3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50元的场租补贴。对获得高层次人才创业或成果转化资助的企业,给予5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不超过40元的场租补贴。

  • 最高:

    组织部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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