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6
申报主体为宝安区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且注册地在宝安区(企业自有园区的除外);包括:生产制造厂房、研发用房及配套设施(宿舍、商业)等。
发布时间:2021-05-25
“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保障,对具备资质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检测试剂、消毒杀菌用品、红外体温计、测温枪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以下简称一级响应期)采购的生产原材料,给予实际采购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获得区长质量奖大奖、提名奖、鼓励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或组织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获得区长质量奖大奖、提名奖、鼓励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或组织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发布时间:2021-05-25
“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保障,对具备资质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检测试剂、消毒杀菌用品、红外体温计、测温枪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以下简称一级响应期)采购的生产原材料,给予实际采购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得分超过400分且排名前15名)的企业或组织,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每年总资助额度不得超出其上年度纳税总额(含减免税)。
发布时间:2021-05-11
为进一步加大宝安品牌农业资助力度,促进涉农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决定对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进行资助。 最高补贴金额为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实施项目资助是对完成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并通过验收(得分超过400分且排名前15名)的企业或组织,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每年总资助额度不得超出其上年度纳税总额(含减免税)。
发布时间:2021-04-25
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项目已经审核通过,将予以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