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7
获得国家、省、市无偿资助项目的,按30%-50%的额度资助。列入深圳市、广东省计划并获无偿资助的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列入国家计划并获无偿资助的项目,配套资助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7
对企业在深圳市各银行贷款,可按其年度内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支持。对企业获得深圳市各银行贷款,经区政府认定的合作担保机构担保的,可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贴保支持。企业每年的贴息、贴保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6
对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1-04-26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集聚中高层次人才,打造东部人才集聚高地而发起的一项人才计划。该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可获得一定的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或两化融合资助的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3%,且总额最高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8年第十四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属于纳入本区商业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长率在15%以上。最高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