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由区政府作为指导单位举办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100%给予主办单位补贴,补贴最高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每平方米50元、按实际租赁建筑面积计算、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2
按新增租赁面积,给予企业12个月、每月每平方米15元、面积不超过30000 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2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物流装备购置补贴是按企业上一年度购置先进物流装备实际购置费用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支持企业经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或产品被认定为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最高奖励金额为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3A-5A级物流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