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8
重点支持入驻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在孵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8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其运营投入、服务能力、入孵团队等情况进行评分分档,分三年按档次分别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8
对上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规模以下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对上年度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复审认定。
发布时间:2021-05-14
受理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创客获奖、创客获奖租金等资助项目的申报。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4
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落户新区给予奖励;对注册在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费用给予资助;对注册在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促成科技成果向我新区企业转化的予以奖励;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4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按市资助的20%予以配套。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资助;对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资助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4
对经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给予奖励和补贴;对入驻经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企业给予房租补贴;对获得市创新型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中小微企业家培训项目和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资助计划的项目予以配套资助。对入驻新区留学生创业园的项目给予启动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4
申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深圳市级及以上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或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测试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科技研发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最高资助5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4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