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1
经区认定的创客团队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按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对获得国家、省、市、区(不含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到我区注册实施的,经认定后给予各级比赛所获奖金2倍、最高100万元的落户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11
项目对大型书城运营补贴和优质文化创意企业成长奖励(专指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万元至10亿元的文化创意企业成长奖励)。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为进一步加大宝安品牌农业资助力度,促进涉农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决定对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进行资助。 最高补贴金额为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或两化融合资助的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3%,且总额最高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8年第十四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属于纳入本区商业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长率在15%以上。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企业向宝安区合作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担保所产生的担保手续费(服务费),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融资总额的2%,补贴总额最高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