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9
对在新区成立运营的研发型及生产型生物企业,对新迁入新区的生物企业(不包括在新区购置土地的生物企业)扶持。最高资助4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9
对在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生物企业,3年内给予租房补助。最高补贴25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9
加强产业标准工作。鼓励生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建立研发与标准化相同步机制,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对于在本措施印发实施后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生物企业一次给予不超过实际经费支出50%,最高20万元的扶持。
发布时间:2021-04-29
鼓励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与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在相关领域获得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凡在新区设立的,在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不超过市级资助经费50%,最高400万元的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1-04-29
鼓励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与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对在相关领域获得龙头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
发布时间:2021-04-29
鼓励发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与生物医疗、海洋生物、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等重点生物产业。获得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
发布时间:2021-04-29
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
发布时间:2021-04-29
鼓励和扶持辖区内外贸出口企业。设立外贸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制度,降低企业外贸出口风险。按企业实际购买保费金额的30%给予补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9
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安排的各类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扶持。鼓励企业自行参加全国性经贸科技类展会、省级以上专业展会以及境外展会。扶持总额上限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