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3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对引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楼宇业主单位、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经区主管部门事先备案并列入区重点引进项目的,按引进一家最高50万元,引进多家合计最高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3
项目包含现代物流资助项目、信息服务和服务贸易资助项目、旅游创新资助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南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企业(不含金融企业)首次装修南山区的办公用房的,可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2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不再安排资助扶持。
发布时间:2021-04-23
上市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4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南山区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引进、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经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运营主体(深汇通、科汇通等南山区属国企)确认后,可以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3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改善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或实现新产品产业化,提升资源利用率和产业技术水平,对上一年度实施工业技术改造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的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支持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控制市场风险。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的短期(一年期以内,下同)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给予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3
对属于我市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我区,并已经获得市有关部门奖励的,给予市奖励额50%、最高150万元的叠加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