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8
资助对象是新区注册的经营农业高新技术、传统优势农业和现代农业的涉农企事业单位。新区经济发展资金资助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式包括补贴、奖励。最高资助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8
对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按市资助的20%予以配套。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资助;最高资助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8
对企业实际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进行资助;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贷款贴息;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无人工厂、数字车间、重大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配套资助;对列入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予以奖励。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8
项目支持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落户新区给予奖励;对注册在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费用给予资助;对注册在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促成科技成果向我新区企业转化的予以奖励;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8
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包括创业板)或其他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8
对经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给予奖励和补贴;对入驻经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企业给予房租补贴;对获得市创新型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中小微企业家培训项目和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资助计划的项目予以配套资助。对入驻新区留学生创业园的项目给予启动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8
为加强对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新区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而发起的。该专项资金共扶持十八个项目,最高可获得资助资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