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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2
在南山区新注册设立的金融企业总部,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以及实缴注册资本或实际管理资金规模达30亿元以上(含)的股权投资基金,可申请购置或租赁政府保障性办公用房,申请购买、租赁或装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最高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2
自深圳市外迁入南山区的金融企业总部,参照其一次性落户奖励标准给予搬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与搬迁费用补贴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2
是对上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3%予以奖励。最高资助金额为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2
申请对象为南山区备案拟上市企业(含已备案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及已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
发布时间:2021-04-22
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2
对纳入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单位、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2
对属于我市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我区,并已经获得市有关部门奖励的,给予市奖励额50%、最高150万元的叠加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2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参展活动。最高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1-04-22
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一次性给予14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