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2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3A-5A级物流企业;最高资助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2
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2
按照年度财政研发投入补贴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占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的比例,确定本年度规上国高企业研发补贴的比例。最高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项目对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奖励(专指2019年第十五届文博会分会场、配套文化活动)和文化创意产业资金配套项目资助(2018年4月18日后获得资助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项目对2019年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宝安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进行奖励。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根据2019年区研发投入补贴项目预算占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注:主要参考企业申报市科创委2018年度研发资助的到账情况)的比例,并结合企业R&D强度等情况,确定研发补贴的比例。最高500万元封顶。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的,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空间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的补贴;单个科技创新载体可享受累计最高300万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