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11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的,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空间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的补贴;单个科技创新载体可享受累计最高300万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1
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为进一步扶持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打造文化强区,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提高我区文化企业综合竞争力而设置的。最高给予3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11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项目支持企业经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或产品被认定为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最高奖励金额为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1
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智能制造项目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500万元奖励;获得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300万元奖励;获得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给予25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园的重点研发机构,给予三年内每年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发布时间:2021-04-25
2017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含大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含大奖、提名奖、鼓励奖)。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经认定的金融楼宇(园区)位于宝安区内;应为获认定的金融楼宇(园区)的运营方。最高资助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