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 50%,每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获得广东省、深圳市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省、市扶持金额50%,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配套扶持。对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认定的,给予国家、省、市扶持金额50%,每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7
项目支持国家、省市团队创新创业配套资助;人才和团队创业成果产业化收入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经评审通过的,给予其建设投入的 50%、不超过 300 万元资助。已获得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的,给予差额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7
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评审通过的创新创业活动,将给予活动实际产生的组织费、宣传推介费、会议费(含场地费、设备及布展费、资料印刷及制证费)、安全保障费实际支出50%、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每年资助的创新创业活动不超过十场。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3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7
基础研究项目扶持。经评审通过的,对优秀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每项30万元扶持,对一般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扶持。每年资助的基础研究项目不超过10项。
发布时间:2021-05-27
每家单位每年度获得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获得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50%、不超过30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广东省、深圳市级创新载体,分别给予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50%、不超过10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分别给予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评审通过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研发投入资助,另给予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7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扶持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不超过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