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7
实施“百十五”企业培育计划,支持“百十五”企业稳健成长,成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撑力量。对符合区产业导向,年营业收入或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和诊疗设备开展研发的科研机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扶持的,经核准通过的,按照国家、省、市扶持金额的 50 %,给予最高 800 万元、200万元、50 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7
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1-05-27
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1-05-27
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1-05-27
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1-05-27
每家单位每年度获得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获得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50%、不超过30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广东省、深圳市级创新载体,分别给予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扶持。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创办的企业,给予国家级扶持金额50%、不超过10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广东省“珠江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分别给予广东省、深圳市级扶持金额50%、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扶持。对国家“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创办的企业,经评审通过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研发投入资助,另给予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7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扶持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扶持,累计不超过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