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5
按新增租赁面积,给予企业12个月、每月每平方米15元、面积不超过3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2021-04-25
参加宝博会、智博会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的企业;参加宝安区年度计划内其他展会的企业;参加深圳市政府另有明确补贴标准展会的企业。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项目主要鼓励在宝安区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以及其他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机构。最高可获得资助50万。
发布时间:2021-04-25
项目对企业购置或改造生产设备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1500万元,且获得各级财政给予的当年技术改造总资助金额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50%。
发布时间:2021-04-25
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被广东省经贸信息委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或培育企业。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企业,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对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宝安的上市企业;对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含柜台交易和借壳上市),并将30%(含)以上募集资金在上市后一年内通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结汇返回宝安区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5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广东省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3A-5A级物流企业;按首次认定当年营业收入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