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4-27
对经区政府认定的,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盐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机构,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7
对上一年度经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进行奖励;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7
对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方向,上一年度技术升级、设备更新一次性投入达到或超过50万元,技术升级或设备更新后,生产工艺、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有明显进步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7
获得国家、省、市无偿资助项目的,按30%-50%的额度资助。列入深圳市、广东省计划并获无偿资助的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列入国家计划并获无偿资助的项目,配套资助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7
对企业在深圳市各银行贷款,可按其年度内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支持。对企业获得深圳市各银行贷款,经区政府认定的合作担保机构担保的,可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贴保支持。企业每年的贴息、贴保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6
对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宝安区“四上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对其实际融资利率超出央行基准利率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年化利率3%,且总额最高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属于纳入本区商业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长率在15%以上。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5
对企业向宝安区合作的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担保所产生的担保手续费(服务费),按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融资总额的2%,补贴总额最高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