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宝安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 宝安区|100-500万|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11-18

  •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七届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的项目申报工作,最高奖励200万元。

  • 最高:2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启动 2021 年度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请(人力资源服务类)的通知

  • 宝安区|500万以上|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7-28

  •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现启动 2021 年度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请(人力资源服务类),单项最高奖励1000万元

  • 最高:10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21宝安区基础研究(医疗卫生类)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的公告

  • 宝安区||其他方向|资质+政策

    发布时间:2021-06-30

  •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和《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区科技创新局部分)操作规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开征集2021基础研究(医疗卫生类)项目评审服务机构

  • 最高:

    组织部门: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6-04

  • 项目包括宝安区发明专利奖励、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宝安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宝安区知识产权配套奖励。最高可获得资助资金50万元。

  • 最高:5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分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宝安区涉农企业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100万|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6-04

  • 为进一步加大宝安品牌农业资助力度,促进涉农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决定对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进行资助。 最高补贴金额为100万元。

  • 最高:10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卓越绩效管理标准实施项目资助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6-03

  • 得分超过400分且排名前15名的企业或组织,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每年总资助额度不得超出其上年度纳税总额(含减免税)。

  • 最高:3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宝安区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将予以政策支持。

  • 最高:

    组织部门: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宝安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利息补贴项目申报的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房地产、金融及类金融等企业除外)在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其6个月内实际支出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30万元。

  • 最高:3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2020年宝安区开展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 宝安区|50万以下|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6

  • 申报主体为宝安区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且注册地在宝安区(企业自有园区的除外);包括:生产制造厂房、研发用房及配套设施(宿舍、商业)等。

  • 最高: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宝安区防疫物资生产原材料补贴(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 宝安区|50-100万|其他方向|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5

  • “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保障,对具备资质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检测试剂、消毒杀菌用品、红外体温计、测温枪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以下简称一级响应期)采购的生产原材料,给予实际采购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 最高:100万

    组织部门: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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