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宝安区2017年度品牌奖励工作的通知

  • 宝安区|50-100万|品牌培育|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4-25

  • 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50万元奖励。

     

  • 最高:10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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