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6-07
在深圳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 5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近 2 年获得国内外市场准入认证的企业和机构,予以单项认证费用 50%,国家级认证和国际认证不超过 100 万元,省级认证不超过 50 万元的资助。每家单位每年度获得本条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经评审通过的,给予其建设投入的 50%、不超过 300 万元资助。已获得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的,给予差额资助。
发布时间:2021-05-27
对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予以200 万元奖励,二等奖获得者予以100 万元奖励,三等奖获得者予以50 万元奖励。对广东省、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3
对近2年获得国内外市场准入认证的企业和机构,予以单项认证费用50% ,国家级认证和国际认证不超过 100 万元,省级认证不超过 50 万元的激励。获得激励后换发新证的不予重复激励。
每家单位每年度获得本条激励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3
科技创新园资助分为科技创新园建设资助(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资助、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资助、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建设资助及软件园建设资助)、科技创新园房租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3
对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 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予以 200 万元奖励,二等奖获得者予以 100 万元奖励,三等奖获得者予以 50 万元奖励。对广东省、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予以等额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3
对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扣除上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助额)10%、不超过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