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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5
为做好《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19〕7号)、《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深盐府规〔2019〕8号)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盐田区科技创新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修订)》及《2021年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现开展2021年下半年盐田区科技类扶持项目受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6
对经认定的盐田区总部企业租用或购置研发办公和生产场地的,给予用房支持资助。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 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6
对经认定的盐田区总部企业,根据其对盐田区的经济贡献给予认定或增量奖励,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认定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13
支持奖励在我区购买或租赁自用研发办公和生产场地用房,首次装修办公场地的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3
对将总部迁入盐田区的大型领军企业,可申请大型领军企业落户奖励。最高资助金额为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3
项目包含国家级创新平台总部配套项目,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配套项目,省、市创新平台配套项目,研发机构配套项目,区级创新载体项目,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配套项目等20项。最高资助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3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技术创新、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提升质量品牌、支持开拓市场而设立的。该项目包含许多子项目。最高可获得资助金额2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7
2015年1月1日以后,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广东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盐田区设立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央企以及行业龙头企业在盐田区设立的专门研发机构;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或者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在盐田区建设的科学实验室,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1500万元配套资助。
发布时间:2021-04-27
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布为准)、境内A股上市企业在盐田区设立全球总部、跨国总部、中国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或上述企业总部迁入盐田区满一年后,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