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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8
已落户的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从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分阶段给予经营奖励,扶持额度为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相对于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30%,每年最高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扶持的,按其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分阶段给予落户奖励,总额最高6000万元,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4-29
为鼓励和促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高端化、集约化、规模化,建立优势企业落户及发展激励制度,提升辖区经济发展质量而制定的。最高可获得资助资金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