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光明区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 光明区|50-100万|高新产业技术化|资助奖励

    发布时间:2021-05-28

  • 在光明区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或在光明区辖区内注册,并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的实施主体。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和奖励的扶持方式。最高资助金额为200万元。

  • 最高:100万

    组织部门: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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