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补贴项目|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5-25
组织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奖励计划,对我署执行的实施总部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奖励、实施独角兽企业落户奖励、实施瞪羚企业落户奖励、实施产业链薄弱环节配套奖励、实施优质企业回迁奖励、实施园区招商奖励等13个事项,最高奖励金额为5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企业,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25
为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培育设施完善、配套齐全、布局合理、富有宝安特色的会展产业,我局开展宝安区会展业资金扶持,最高扶持金额2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经区政府计划安排的境外展览、推介洽谈、专题宣传等经贸交流活动,单场活动现场组织规模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承办单位26万元补贴;100人以上的,给予35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参加宝安区2019年下半年计划内展会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补贴,单个展会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市、区展位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发布时间:2021-05-25
“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保障,对具备资质的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检测试剂、消毒杀菌用品、红外体温计、测温枪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以下简称一级响应期)采购的生产原材料,给予实际采购金额的2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获得区长质量奖大奖、提名奖、鼓励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或组织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获得区长质量奖大奖、提名奖、鼓励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或组织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发布时间:2021-05-25
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的,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空间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的补贴;对获得省、市级众创空间(创客空间)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空间建设机构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