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已结束关于2021年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的申报通知

依托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实习训练,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最高资助6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09|南山区|50万以下|人才计划|资助奖励

资助方式:资助奖励

组织部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截止日期:已经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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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助内容

  依托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建立一批实训基地,支持高校在校学生进行实习训练,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

  二、资助额度及方式

  按实训学生的层次和实训期限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每人最长资助期限为12个月。本资助标准自《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请条件

  (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

  (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按照每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的要求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且留用比例不低于30%,一年可多次申报,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4)实训学生应为海内外高校中即将毕业、进入就业实习期的在校大学生,本科第 4 学年、硕士研究生第 2 学年起(1年制硕士研究生不限)、博士研究生不限、国内高校就读学历项目的留学生不限,且实训岗位地点为南山;

  (5)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四、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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